2021-4-10 | 旅游管理
一、桂林豐富的生態旅游資源
生態旅游資源作為生態旅游活動的主要對象,是發展生態旅游業的前提和基礎。生態旅游資源的規模、數量、品牌及特色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一個國家或地區生態旅游發展的規模和水平。桂林民族眾多,地域遼闊,地理環境復雜多樣,再加上歷史悠久,孕育了豐富的旅游資源及人文生態旅游資源。
1.桂林自然資源極其豐富桂林地質條件復雜多樣,山脈縱橫,山川秀麗,物產豐富,有的為河流的發源地,形成了許多旖旎的自然風光,是全國自然生態旅游資源規模宏大、數量較多、種類齊全、品位較高的區域。截止到2009年底,廣西自然旅游資源數量占全國的數字統計:“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廣西15個,全國307個,民族地區占全國的4.9%;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廣西3個,全國187個,民族地區占全國的1.6%;國家級森林公園:廣西7個,全國660個,民族地區占全國的1.1%”。尤其是桂林山水、花坪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貓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開發和利用其天然的生態旅游資源對桂林經濟的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2.桂林人文生態資源眾多桂林擁有多姿多彩的精神文化財富和傳統的物質文化成果,還有眾多的名勝古跡和歷史文物,孕育了絢麗多彩的人文生態旅游資源。桂林的民俗民居、民族歌舞、民族服飾以及民族文化孕育了桂林的民族風情;還有桂林悠久的歷史、璀璨的文化、文物古跡,像印象劉三姐、興安靈渠等在海內外享有較高的聲譽;桂林的美麗風光如陽朔的自然風光;多姿多彩的民族風情及珍貴的文物古跡相結合,形成桂林充滿色彩和強烈吸引力的生態旅游景觀。
二、桂林地區開發生態旅游資源的有利形勢分析
1.當今國內外生態旅游蓬勃發展的趨勢給桂林地區生態旅游資源開發提供了良好的機遇和社會大環境生態旅游已成為當今世界發展的潮流,從199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環境規劃署和世界旅游組織通過了《可持續發展行動計劃》,提出了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及行動計劃,到1999年國家旅游局開展生態環境活動,與世界旅游組織聯合召開“可持續發展及中國生態旅游市場促銷研討會”,到2007年“中國國際生態旅游博覽會”掀起了生態旅游熱潮。使生態旅游的發展在世界范圍內引起重視,形成社會大背景。這種熱潮為桂林地區發展生態旅游提供了良好的機遇。如桂林的貓兒山、資源的八角寨、龍勝的龍脊梯田等因發展生態旅游脫貧致富。2.桂林地區開發生態旅游資源有利于促進生態旅游的國際、國內大環境的逐步形成我國從第一個國家級森林公園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的建立→首屆生態旅游學術研討會的召開→以湖南張家界和四川九寨溝等為主要生態示范推出的“99昆明世博會”和“99生態環境游”活動,同時與世界旅游組織聯合召開了“可持續發展及在中國生態旅游市場促銷研討會”→2002年的“國際生態旅游年”→2007年“中國國際生態旅游博覽會”,進一步使生態旅游發展達到高潮。為桂林地區生態旅游資源開發提供了良好的機會。
3.時代的需求為桂林地區發展生態旅游提供了重要契機隨著當今城市的迅速發展,人口急劇增加,環境污染日趨嚴重,人們對回歸自然的愿望也越來越強烈,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熱衷于生態旅游,為桂林地區生態旅游資源的開發提供了好的契機。
三、桂林地區開發生態旅游資源的不利因素分析
1.旅游資源的損害與浪費桂林地區生態旅游資源的粗放開發和盲目的利用,造成許多不可再生的旅游資源的損害與浪費。如政府部門在開發生態旅游資源時,缺乏全面的科學論證、評估與規劃,匆忙開發,特別是新旅游區的開發,在缺少必要論證和總體規劃的條件下,如果盲目地進行探索式、粗放式開發,就會帶來無法彌補的后果。且桂林生態旅游資源的開發和管理相對落后,開發資金不足,基礎設施也比較落后。2.旅游需求的差異化對桂林地區生態旅游資源的開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現代旅游者大多力求參與性、教育性和實質性的旅游,對旅游目的地的選擇日益多元化,旅游者這種多樣化的需求對生態旅游資源開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桂林生態旅游產品比較單一,形象也不突出。
四、桂林地區生態旅游資源開發的主要原則
1.桂林地區生態旅游資源開發應遵循“永續利用”的原則。通過對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三者的協調,使當代人用最小的代價獲取最大的旅游資源利用,造福子孫后代。2.桂林地區生態旅游資源開發應遵循“保護性開發”的原則。3.桂林地區生態旅游資源開發應遵循“特色性開發”的原則。旅游資源貴在稀有,其質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它與眾不同的獨特之處,即特色。有特色,才有吸引力;有特色,才有競爭力。特色是旅游資源的靈魂。4.桂林地區生態旅游資源開發應遵循“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
五、對開發桂林地區生態旅游資源的主要建議
1.政府部門要發揮主導作用
(1)政府部門對生態旅游資源進行科學的規劃,并建立相關的評估體系。以“可持續發展”為指導進行統一部署,做好旅游開發與建設的項目審查、規劃和協調工作,避免雜亂無章、缺乏統籌考慮的弊病。(2)對桂林地區生態旅游資源開發需要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用以保護桂林地區生態旅游資源得到永續利用。比如,規定生態旅游的消費模式,征收生態區的生態環境費用,認真執行《環境保護法》、《森林法》、《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等。(3)對桂林地區生態旅游資源開發還要做好環境檢測保護工作,要建立科學的生態監測、環境影響評價體系,對資源開發采取預防性、監控性、綜合性環保措施。
2.協調生態旅游的利益相關人員的關系,采取不同措施對生態環境進行管理和監督
(1)對生態旅游區的管理人員(包括景區環境管理的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和生態旅游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采取邀請生態學專家、旅游專家進行知識培訓,來提高他們對生態旅游可持續發展的認識并進行相關監督。(2)對參與生態旅游活動的游客進行宣傳教育,規定他們不得隨意破壞旅游區內的一切生物資源和自然景觀,并維護旅游區的環境衛生。(3)對民族地區生態旅游地的當地居民,運用生態旅游教育專欄、廣播、電視、相關互動活動等形式進行生態環境保護、當地文化和習俗的保護觀念的教育宣傳。活動應通俗易懂,以便于當地居民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