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城市生態論文
一、正義原則的內涵
(一)"公平的正義"的概念前提
羅爾斯在《正義論》開篇對正義的價值排序進行了形象的闡釋,羅爾斯將正義作為評價社會制度的最高價值標準,正義價值排序的確立為原則的提出奠定了基礎,尤其是正義在與效率等價值的優先性的問題上,這一點在正義原則的詞典式次序有所體現。解讀正義原則內涵的前提是對正義的準確定位,羅爾斯亦是沿著這樣的路徑,第二章論述"正義的原則"之前,在第一章中概述了"作為公平的正義"。"作為公平的正義即意味著正義原則是在一種公平的原初狀態中被一致同意的,或者說,意味著社會合作條件是在公平的條件下一致同意的,所達到的是一種公平的契約,所產生的也將是一公平的結果。"①羅爾斯的正義理論具有平等主義的傾向,平等是正義原則的內涵的要點之一。
(二)正義原則內涵的具體陳述
羅爾斯在書中第11節給出了在原初狀態中兩個原則的首次陳述,在第13節對這一原則的第二個概括,在第46節給出了兩個原則的最后陳述:"第一個原則:每個人對與所有人擁有的最廣泛平等的基本自由體系相容的類似自由體系都應有一種平等的權利。第二個原則:社會的和經濟的不平等應這樣安排,使它們:在與正義的儲存原則一致的情況下,適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并且依系于在機會平等的條件下職位和地位向所有人開放。"②正義原則簡單概括為第一個原則平等自由原則,第二個原則是由差別原則和機會的公正平等原則共同組成。第二個原則中"適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即是對差別原則的表述。以最少利益者的角度作為切入點,將對整體每個人的利益的考察進行轉化,這是個巧思。從最少受益者的境況來看待或衡量一種不平等的原因在于,最少受益者往往處于利益分配鏈條上最不平等的環節,通過某種差別對待(利益分配向最少受益者方的傾斜)、再分配或補償的方式使共同體的成員實現一種地位的平等。如何確定受益者最少的境況以及如何補償差別才算是合理,參照標準的選取成為問題的關鍵。
二、氣候變化對生態脆弱性地區居民的影響
氣候變化對于生態環境的消極影響,改變了人類業已適應的生存現狀,嚴重威脅人類的可持續發展。生態脆弱地區居民的生存狀態由于氣候變化的影響惡化趨勢尤為明顯,卻沒有得到應有的關注程度。環境正義或者氣候正義視角下,生態利益的分配存在嚴重的不平等,生態脆弱區居民在利益鏈條中處于最少受惠者的地位。
(一)生態脆弱地區脆弱性的體現
環保部2008年9月發布了《全國生態脆弱區保護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綱要》指出所謂"生態脆弱區"是指兩種不同類型生態系統交界過渡區域。我國生態脆弱區大多位于生態過渡區和植被交錯區,處于農牧、林牧、農林等復合交錯帶,這些生態區普遍存在生態環境惡化、經濟相對落后、人民生活貧困和環境監管的薄弱的問題。生態脆弱地區的脆弱性主要體現在:一、系統抗干擾能力弱。生態脆弱區生態系統結構穩定性較差,對環境變化反映相對敏感,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擾。二、自我修復能力差。生態脆弱區生態系統自我修復能力較弱,受到干擾后自然恢復時間較長。
(二)氣候變化對生態脆弱地區居民的消極影響
全球氣候變暖帶來的海平面上升、氣象災害等一系列危害已經嚴重影響人類的生存和發展。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第四次綜合報告指出,"氣候系統變暖的客觀事實是不容置疑的,所有大陸和多數海洋的觀測證據表明,許多自然系統正在受到區域氣候變化,特別是受到溫度升高的影響。過去30年的人為變暖可能已在全球尺度上對許多自然和生物系統產生了影響。極端天氣和海平面上升事件發生頻率和強度的改變,將主要對自然和人類系統產生負面影響。"③氣候變化及其影響已經成為未來人類不可回避的生態環境威脅。生態脆弱地區及當地居民對氣候變化消極影響的反應更加敏感。以位于云南西北部的迪慶藏族自治州德欽縣果念行政村為例,基于尹侖博士2007年到2011年以來的田野調查,近10年來氣候變化對當地生態環境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氣溫升高;其次是自然災害頻發,如雪災、暴雨、旱災、泥石流等。再次是河流、湖泊的變化,河流的水量極不穩定,冬季出現枯水期,夏季多洪澇災害。氣候變化及影響對當地村民的農業生產以及畜牧業造成了嚴重的影響:一是氣候變化影響農作物的生長周期以及放牧的遷徙周期,打亂節氣規律,作物產量下降;二是氣溫升高導致農作物病蟲害頻發,威脅農作物的生長,牲畜感染疾病的比率上升;三是降水的異常引起農作物產量和質量的下降。④生態脆弱區的居民由于氣候變化的影響,生活生產方式都發生了變化,適應氣候變化本身就是成本的增加,固有的經濟利益亦遭受不同程度的損失,生活質量因此下降。
(三)生態脆弱區居民的最少受惠者地位
最少受惠者的確定關鍵在于評價標準的選取。在氣候變化影響下的生態利益分配過程中,以普遍的、一般的適宜人類居住的地區為參照,能夠有效界定最少受益者地位。上述標準的表述依舊相當抽象,適宜人類居住地區的基本特征相較于生態脆弱地區體現在,當地的生態環境對氣候變化較強的抗干擾能力以及自我修復能力。生態脆弱區的生態系統中,環境與生物因子對全球氣候變化反應靈敏,生態脆弱地區生態環境受氣候變化的影響更為明顯,氣候變化的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也更為嚴重。具體表現為草地退還、土地沙化面積巨大;土壤侵蝕強度大、水土流失嚴重;氣候干旱、水資源短缺;自然災害頻發;濕地退化,調蓄功能下降,生物多樣性喪失等。生存在生態脆弱區的居民生存、生活方式由于氣候變化所受影響相較于普遍適宜人類居住地區的居民而言,處于相對不利的地位,他們遭受的損失更加嚴重。人類作為共同體面對氣候變化對生態環境影響時,生態脆弱區的居民由于先天自然條件的脆弱性,承擔了比普遍適宜人類居住地區的居民更大的環境風險和成本,在氣候變化影響應對的權利義務的分配上,從某種程度而言,處于最少受益者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