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衛生監督論文
作者:鄭艷紅 況友元 單位:江西省動物衛生監督所 上高縣動物衛生監督所
上高縣位于江西省西北部,錦河中游,全縣總面積1350平方千米,轄6鄉6鎮3場1街道,168個村委會,18個社區居委會,總人口35萬。上高是全國瘦肉型生豬基地縣,全國生豬調出大縣。上高縣多年未出現重大動物疫病和動物產品安全問題。這得益于執法體系的健全,執法程序的規范,執法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1健全機構,組建動監執法隊伍
1.1加快體制改革,做到職責分明
上高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前身是上高縣獸醫衛生監督所,成立于1996年12月,與局畜牧獸醫站、飼料監察站實行三塊牌子一套人馬合署辦公,運轉一年后,于1997年分設獨立運作,但對外還掛有上高縣動物檢疫總站、上高縣飼料獸藥監督所牌子,直至2008年6月更名為上高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其機構規格、編制保持不變,并增掛“上高縣畜牧獸醫執法大隊”牌子,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現有動物防疫監督員10名,其中專職監督員3名。鄉級動物防疫、檢疫網絡體系改革歷經五年,經歷了三次重大改革。2000年1月將動物檢疫職能與原鄉(鎮、場)畜牧獸醫站剝離出并成立縣城、泗溪、新界埠、汗堂、徐家渡和墨山六個中心動物檢疫站。2002年3月對原鄉(鎮、場)畜牧獸醫站經體制改革撤銷并重新組建鄉(鎮、場)動物防疫站14個。2004年4月,全縣合并重組基層動物防疫和動物檢疫(驗)機構和人員,共設立了14個鄉(鎮)動物防疫檢疫站和1個縣城中心動物檢疫檢驗站。現有基層動物防檢員59名,都通過審查,并取得動物檢疫員資格。全縣基層防檢站的人事、財務和業務均由縣畜牧水產局實行垂直管理,基層動物防檢人員實行合同聘用和嚴重違規淘汰管理制,基層的工作人員全部參加了事業單位干部職工養老保險,充分調動了動物防檢員的工作積極性,推動檢疫監督工作向縱深發展。
1.2強化組織領導,全面精心部署
上高縣畜牧水產局始終將動物衛生監督工作和文明執法創建活動作為重點,成立了“局文明執法窗口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全面推進動物監督執法工作。按照《動物防疫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江西省動物防疫條例》等精神,上高縣畜牧水產局頒發了《上高縣動物衛生監督實施方案》《關于開展全縣飼料獸藥綜合執法規范年活動實施方案》《關于供滬、粵等省市生豬產品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等文件,全面部署動物衛生監督和獸藥飼料專項整治工作,這些文件和實施方案對動監工作起到了積極有效的作用。
1.3明確職責范疇,提升整體素質
積極穩妥地推進官方獸醫制度,對現有10名動物防疫監督員和59名動物檢疫員確認身份,全部實行電子檔案管理,向社會公示,網上可直接查詢。同時,抓好行業內部的學習培訓,有計劃、分步驟地對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人員進行《畜牧法》《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培訓。加強“三法三條例”,即《畜牧法》《動物防疫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江西省動物防疫條例》的宣傳,曾多次印發《動物衛生監督管理手冊》,做到局干部職工和基層動物防檢員人手一套學習資料,制定相關的學習激勵機制,加強自覺學習能力。分期分批派往華中農業大學,省、市組織的法規知識培訓,每年在三月、六月組織全縣防檢員進行為期兩次的學習和測試,并積極組織全縣動物檢疫員參加全國職業獸醫資格考試。通過培訓和測試,達到內強素質,外塑形象的目的,全面提升動監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造就一支政治合格、業務精良、作風過硬的執法隊伍。
2完善制度,規范動監執法行為
2.1健全制度,強化證章標志管理
圍繞切實抓好證章標志管理,上高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在健全各項制度的同時,制定了《上高縣檢疫票證和免疫耳標管理辦法》《上高縣開展動監執法規范年活動的實施方案》《上高縣畜牧獸醫綜合執法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上高縣基層動物防檢人員違規處罰辦法》等一系列相關規定和管理制度。全縣各種動物檢疫票證和免疫耳標(證)由局動監所按實際需要,派專人到宜春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購買。票證做到專人管理、專人發放,由基層動物防檢站站長統一購領、保管、發放和登記回收,所有動物防檢員實行證、章、標志的保證金管理制度,每人每年保證金2000元。沒有違反規定的,保證金滾存到下一年;一般違反規定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沒收一定數量的保證金,在下年度補足保證金;嚴重違反規定的,除沒收全部保證金和依照規定處理外,堅決辭退,解聘當事防檢員。在相關配套制度的保障下,在全體防檢員的努力下,全縣沒有出現非法買賣和轉讓票證的現象。
2.2嚴格監管,確保動物及動物產品安全
嚴格實施市場和流通環節的監督檢查。以產地檢疫為重點,嚴把動物檢疫五關,即出欄(籠)檢疫關、收購憑證查驗關、屠宰肉品檢驗關、市場監督巡查關和運載車輛消毒關。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科學開展動物產地檢疫,產地檢疫面達到100%。全面落實責任,加強巡查和監督,實行舉報獎勵制度,嚴查重罰動物檢疫違法違規行為。屠宰檢疫做到有宰必檢,加強對全縣8個定點屠宰場和21個集貿市場的日常監督,安排駐廠(場)防檢員長期監控,并對屠宰場、集貿市場和規模養殖場實行重點監控,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建立巡查檔案。嚴格流通領域的監督管理,對違反“三法三條例”,不憑證件和動物免疫標識運輸動物及動物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堅決予以打擊。這種以檢促防,防檢監結合的方式,確保了全縣沒有出現一起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3建立聯防聯檢機制,增強監督執法合力
3.1調動全局參與,嚴格監督檢查
一是上高縣畜牧水產局堅持劃片掛站包干制度,把全局4個站(股、所)的分管、協管領導和工作人員,分成4個片,每個片負責3~4個基層防疫檢疫站,1~2人掛一個站。掛站人員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政策、精神、要求和局里的各項規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各片領導和工作人員到各自負責區域開展督促檢查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周邊縣、市(站)會議,共同解決周邊的動物防疫監督和動物產品安全監管工作和重大問題,研究分工合作事宜和工作重點。通過多次與鄰邊縣市聯合開展打假治劣行動,提高周邊動物產品質量,聯手打擊跨區域的違法行為。
3.2聯合部門作戰,提高執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