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幼兒教學論文
一、教學活動中的“減法”
減法的意思是:將一個數或量從另一個數或量中減去的一種數學計算方法。教學活動中的減法就是指教師在充分了解幼兒原有發展水平的基礎上,循序漸進地設計教學活動,并在實施過程中適時的運用降低、簡化、分解等教學策略,幫助幼兒成功完成“最近發展區”任務的支持機制。維果茨基提出,兒童的認知能力發展有兩種水平:一是兒童能獨立解決問題的水平,即實際發展水平;二是在更有能力個體的幫助下解決問題的水平,即潛在發展水平。他把兒童不能獨立完成但在他人幫助指導下能完成的任務范圍叫做最近發展區。〔1〕對教師來說,為幫助兒童跨越其“最近發展區”,從開始的“不能”變為最后的“能”,提供的最重要的幫助是在恰當的時候、以適宜的方式表現出更高的智力水平或問題解決水平,把兒童當前尚未掌握的高級心智功能及其運作過程完整、正確地展示出來,為兒童的模仿和內化提供可以直接感知和學習的對象,減法策略就是適宜的方式之一。幼兒的實際發展水平到潛在發展水平之間就像樓梯一樣有很多層(如下圖所示)。如果教師的教學目標設置過高,就會一步從第一層跨到了第三層或是更高層。這看似離幼兒的潛在發展水平近了,但幼兒的理解接受就會有難度,教師得花費更多的時間反復教授,幼兒也會產生消極情緒,其實是離幼兒的實際發展水平遠了。運用減法策略,就像在搭臺階一樣,幫助幼兒一步一個臺階往上走,最終達到潛在發展水平。這看似在做減法,卻在幼兒的認知發展上得到一個加法的效果,不僅能夠有效地讓幼兒獲得認知上的發展,并且能夠幫助幼兒體驗到學習過程中循序漸進所帶來的成長快樂。
二、在幼兒音樂活動中做減法的原因
幼兒對音樂的喜好是最為源初、最為本真的一種生命成長活動,而音樂活動首先也是樸素的參與、自我享用和共享———即娛樂自己,其次才是展示———娛樂別人。〔2〕因此,在幼兒音樂教學活動中,教師最重要的是能夠讓幼兒真正的參與到活動中,在由易到難的活動過程中享受到自我實現的成功感與快樂感。而現實的幼兒園音樂活動中教師往往會對幼兒的潛在發展水平期望值過大,將教學目標設置過高,如在一節大班音樂活動中,教師希望幼兒在不提供高級榜樣的支持下,創編出兩個有規律的、夸張的小魚游動作,并交替合樂舞蹈,結果幼兒無法完成要求。過難的活動設計會導致幼兒在音樂活動中出現消極、緊張、焦慮、畏縮等現象,不利于幼兒的大膽表達和享受。因此,為了讓幼兒在活動中獲得快樂的體驗,教師需要熟知適當減法策略。
三、幼兒音樂教學活動中做減法的實踐策略
(一)對教學內容進行任務分析
一節音樂活動的好壞,其中關鍵性的因素就是任務分析正確與否。首先,教師要對教學活動進行任務分層,將總任務分成幾個不同層級的子任務,每個子任務再細分層級。在活動實施前結合幼兒的原有水平再次確認哪些任務是能夠完成的,哪些任務是需要刪除的;思考在有限的時間里完成多少任務,孩子才會有認知挑戰。要非常明確哪些任務是第一課時完成的,哪些任務是在第二課時完成的,等等。其次,在幼兒遇到困難的時候能夠適時地將任務進行分解和簡化,即將復雜的任務分解為幾個更簡單的小任務。
(二)具體音樂教學維度上的減法策略
在對音樂活動進行了細致的任務分析之后,會發現具體教學的過程中已有的教學任務也會受到種種因素的阻礙而不能順利實現,結合相當多的教學實踐我們總結出以下一些教學維度上的減法策略:
1.音樂上的減法策略
其一,減慢音樂的速度。尤其是在韻律活動中,音樂速度稍快會導致幼兒的手忙腳亂,如音樂活動“趕花會”中在做開花動作時音樂有點快,幼兒總是很緊張無法享受音樂。教師用專業軟件對音樂的速度進行了拉慢處理后幼兒就能夠很享受地做開花造型。同時,教師還可以通過彈鋼琴、哼唱等方式對音樂速度進行減慢處理,讓幼兒更好地合上音樂的節奏。其二,降調處理。在歌唱活動中,選擇的音樂要在幼兒適合的音域內,但如果歌曲題材好,幼兒喜歡,教師也可在原曲上進行小小的降調處理,以適合幼兒歌唱。如托班歌唱《吹氣球》就是將原曲進行了刪減,并將原調C調降到了A調,以適應托班幼兒的歌唱特點。其三,無規則樂句的處理。給幼兒選擇音樂一般都需要結構工整、樂段清晰可辨的音樂,如果音樂中有不規整的部分,一般的處理方式是剪輯這段不規整的部分,但如果剪輯會影響音樂的效果的話,教師一是可以采用模糊化處理的方式,即可以在這段不規則音樂處做一些比較隨意的不需要卡著節奏的動作,等待這段音樂結束再繼續互動,如音樂《賽馬》中的B段就可讓幼兒看看天、擦擦汗、休息一下、說說話等;二是采用加入兒歌、語言節奏的方式降低音樂的難度,在活動“逗你玩”最后追逃游戲時,尾聲音樂幼兒聽不出在哪一拍去抓對方的手,教師可以加入了語言節奏:“逗你玩、逗你玩、逗你玩!”幼兒無需聽出是在音樂中哪一拍抓對方,只要知道在最后的“玩”字時去抓對方的手就可以,極大地降低了幼兒認知的難度。
2.動作上的減法策略
其一,使用有模型的動作。模型動作就是指重復一次以上的有規律的動作,這在一定程度上會減輕幼兒的認知負擔。沒有模型的動作很難找到記憶的規律,這就會造成幼兒的緊張情緒,不利于幼兒參與活動的流暢性。其二,減少模型轉換的次數和頻率。模型的數量越少,轉換頻率越小就越容易掌握。在實踐教學中教師可以運用“8-4-2-1”的教學規律,即八拍做一個動作模型是最簡單的,其次是四拍做一個動作模型,再次是兩拍做一個動作模型,最難的是一拍做一個動作模型。同時,過快的轉換模型讓幼兒產生焦慮感,如大班音樂活動的原模型動作是:拍手—拍肩—拍腿—對拍各兩次,幼兒怎么也不能順暢,后改成:拍手—拍腿—拍手—對拍各兩次,幼兒很快就記住了。轉換頻率的降低其實是減輕了幼兒的認知負擔,使幼兒有更多的注意力能夠集中到享受音樂和游戲的快樂上來,并能夠在不知不覺中熟悉動作模型。其三,減少身體動作的參與。在集體舞中不僅會有上下肢的變換動作,還會有空間上的位移和舞伴的交換等諸多因素,這些內容中的每一個新認知對于幼兒來說都是一種循序漸進式的動作體驗。身體動作的參與遵循一個原則:手腳都隨音樂的動作最難,其次是下肢的隨樂運動,最簡單的是上肢的隨樂運動;同時,移動的動作以及有身體旋轉的動作遠比非移動(原地)的以及沒有身體旋轉的動作難。教師可以根據這個原則結合班級幼兒的實際水平進行身體動作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