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與實務的分裂狀態讓社會工作者容易忽略社會結構與個體價值之間的辯證關系,使社會工作在實踐中顯現出“安撫型”的價值取向。這在一定程度上背離了社會工作的專業使命。在后結構主義視野下,個體價值是多元的,而非臣服于總體社會結構。福柯以其知識考古學、權力譜系學和自我技術(生存美學)解構了現代社會的各種“權力”,這對實現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的有機融合、重構社會工作的價值取向提供了可能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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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 論
在一定程度上,現代社會工作的出現是對工業革命以來社會問題增多的響應。從這個角度看,解決日益復雜的社會問題是社會工作的專業使命之一。社會工作自始就以人道主義為基礎,體現了熱愛人類、服務人類、促進公平、維護正義的理想追求,這些思想作為社會工作價值觀的體現,激勵和指導著社會工作者的具體服務。在這種價值觀之下,現代社會工作不斷發展出了針對服務對象、機構和專業倫理,進而形成具體實務技能。
社會工作追求的狀態是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的互相調適,而不是單獨強調個體對社會的適應或社會對人的“規訓”。但是,在目前的社會工作實踐中,很多社會工作者強調的是對“病態”個體的“診斷”和“治療”,以使其恢復“正常”。可以說,這種社會工作模式特別強調個體對社會的適應,折射出一種“安撫型”價值取向。在這種價值取向之下,社會工作實務并不能實現助人自助,反而陷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授之以魚”的尷尬境地。我國很多地區目前在推行“專業社工”時常流于形式(比如,鼓勵社區工作者通過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而在實際社區工作中,取得國家專業授權的身份并未給他們帶來理想的效用。這種困境與社會工作的內在矛盾不無關系,即個體性價值與社會性價值的沖突。以福柯為代表的社會理論家所倡導的后結構主義,對于重新理解社會工作作為“診斷者”和“治療者”的角色、審視社會工作的價值定位不無啟發。
后結構主義思潮是在結構主義發展的后期出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巴爾特、福柯、拉康、利奧塔、德里達等,旨在沖破形而上學對人們思維的禁錮。后結構主義被視為對結構主義的反思與超越,二者既有親緣性和繼承性,又有著重大區別:第一,結構主義著力于靜態的共時性分析,忽略歷史,而后結構主義強調歷時性分析,強調結構的動態性。第二,結構主義具有明顯的“羅格斯中心主義”訴求,強調絕對真理,而后結構主義則是反理性、反基礎主義的,強調認識論的多元視角。第三,不同于結構主義的“中立”立場,后結構主義者有著強烈的社會批判傾向。第四,二者最顯著的不同之處在于,結構主義的核心概念是“結構”,具有明顯的總體化傾向;而后結構主義最重要的概念是“差異”,反對總體化敘事(尚杰,2004)。20 世紀70 年代以來,后結構主義思潮蔓延于西方文學、藝術、歷史學、社會學、政治學等領域,成為當代社會理論中頗具影響力的部分。毋庸置疑,后結構主義所闡釋的認識論與方法論已經對當代社會的各個層面產生了深遠影響,成為時代精神的重要部分(劉少杰,2014)。
后結構主義重要代表人物——福柯在其思想之旅中觸及了監獄、精神病院、性等一系列現代社會的邊緣領域,與社會工作的核心關切具有天然的親和性。福柯對啟蒙運動帶來的“現代性”問題進行了深入反思,通過“知識考古學”、“權力譜系學”和“自我技術”等階段的思考對現代社會問題進行了深刻剖解。在福柯看來,啟蒙運動以來形成的科學、理性話語霸權和進步觀念已經成為一種“權力”而讓人們頂禮膜拜。在這種觀念下,何為正常、何為病態已有了明確的標準。在一定程度上,近現代社會福利和社會工作的目標主要就是把“病態”帶回正常狀態(福柯,2003)。比如,近代歐洲對流浪者、瘋癲者的態度即是如此。福柯對此做了考古學分析后發現,何為正常、何為病態實際上是一種人類的建構。因此,“正常是另一種形式的瘋癲”(福柯,2007)。福柯對現代社會結構的“解構”無疑會讓人自然地聯想到社會工作的定位問題:社會工作是致力于讓人們臣服(subject)于社會結構(適應社會環境),還是追尋自身的自由與解放?遺憾的是,這個問題很少進入社會工作(尤其是實務領域)的視野之內,從而導致社會工作價值取向發生偏移。
基于這樣的認識,本文試圖以福柯對現代社會結構的剖析為理論與方法基礎,對現代社會工作的價值取向進行反思,并對社會工作實務的未來發展進行討論。
二、福柯對現代社會的剖析策略
總體上,福柯的思想具有“反本質”、“反形而上學”的特點,他所做的工作一直都是打開社會結構的“黑箱”,拆解“權力”的社會建構機制。所以,福柯被很多學者歸入“后結構主義”或“后現代主義”之列(夏光,2003:157-167)。不過,福柯曾明確拒絕把他歸入任何一個派別,他提醒人們“不要要求他一成不變”。很明顯,這恰恰反映了福柯思想中深刻的反思性質。為了分析的方便,本文按照學術界對其思想的派別劃分,將其歸入“后結構主義”這一流派(劉北成,2001)。
(一)知識考古學
福柯通過對歷史上的瘋狂現象研究,再到后來的話語實踐與“臨床醫學”的探討,以及對“知識型”形成過程與機制的歷史考察,發展出“知識考古學”。與一般的考古學思路不同,福柯以考古學的風格或方法梳理人類知識形成的歷史,追尋各類知識形成的歷史印跡。福柯指出,“知識考古學”主要是為了挑戰歐陸思想界存在的線性連續的“總體歷史(total history)觀”。福柯的“考古學”拒絕這種思想史觀,而是要分析歷史中的“不連續性(discontinuity)”和“斷裂(rupture)”等,重拾那些被總體歷史觀篩漏在角落里的歷史,由此“試圖創造另外一種已說出東西的歷史(福柯,2007)。
不同于“總體歷史觀”的視角,人們創造出來的“傳統”、“演進”、“發展”、“精神”、“作品”、“書”等概念不是自然而然地形成的,而始終是某種建構的結果。福柯提醒讀者:我們要了解的正是這種建構的規則,并對它作驗證。另外,福柯的考古學特別關注話語、知識、科學之間的關系。他將“知識”界定為一種話語實踐。他認為,“由某種話語實踐按其規則構成的并為某門科學的建立所不可缺少的成分整體”,就是“知識”(福柯,2007)。福柯的考古學也將“科學”界定為一種話語。“科學在話語的規律性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并因此得以在任何一個話語實踐或非話語實踐的范圍中展開和發揮功能。”福柯主張,知識是科學的必要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知識不是這種將會在完成它的科學中消逝的認識論場地。”同時,“科學既不等同于知識,又不抹殺和排斥知識,而是置身于知識之中,構造它的某些對象,將它的陳述系統化和確定它的概念和策略”。科學作為話語實踐,“一方面區分知識,改變知識和重新分配知識,而另一方面又肯定知識,使之發生作用”。科學在知識中發揮的作用受話語形成方式的決定,并隨之變化而變化。福柯將“能夠在既定的時期把產生認識論形態、產生科學,也許還有形式化系統的話語實踐聯系起來的關系的整體”稱為“知識型”。“知識型”是福柯獨創的概念。它既不是指一種知識的形式,也不是指一種理性的類型,而是“當我們在話語的規律性的層次上分析科學時,能在某一既定時代的各種科學之間發現的關系的整體。”它還“能使人們掌握在既定的時間內強加給話語的約束性和界限的規則。(福柯,2007)”很明顯,知識考古學使我們聯想到社會工作專業知識的建構及被“科學化”的過程,經過這個過程,社會工作知識才更牢固地被從業者遵守甚至膜拜。
(二)權力譜系學
循著知識考古學的脈絡,福柯以《規訓與懲罰》為代表,深入探討知識與權力的關系問題,形成了所謂的“權力譜系學”。與以往的觀點不同,福柯并不認為權力是壓制知識的,恰恰相反,權力與知識之間是一種辯證關系,權力可以促進知識的建構,知識也可以強化權力。而且,權力就像毛細血管一樣,遍布于社會系統中(福柯,2007)。當然,福柯論述的權力比政治學意義上的權力有更寬泛的含義,或者說他的“權力”就是“力量”(power/force)。其實,權力譜系學與知識考古學的基本思路是一致的,就是揭示知識、科學和權力的關系。
實際上,作為一種近代社會變遷的產物,社會工作專業權威的確立也利用了一套“知識—權力”關系。社會工作在人道主義的旗幟下,不斷為自己的專業性和有效性尋找合法性證明(Bisman,2004)。而當社會工作的專業技術越來越成熟的時候,它就更明顯地被賦予“科學”的地位而得到國家的專業授權。隨著學科劃分和職業領域的日益細化,人文社會科學的專業權威性也逐步得到樹立。比如,我國 2008 年開始的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就是一種確立專業權威的體現。目前的社會管理迫切需要“科學”方法的指導,學科體系日益完善的社會工作就充當了這種力量,或者具有了這樣的權力。
(三)主體化與自我技術
通過對瘋狂現象和臨床醫學等事物的考古學分析,再加上福柯對司法、監獄等事項中體現出的權力運作的解剖,福柯認為,自啟蒙運動以來,人們在逐步被“現代性”收編,人們被逐步塑造成溫順的主體。進步與秩序的觀念一直是社會學創始以來的主流觀念,社會的各個部門都在通過教育、司法等手段來讓人們自然而然地接受并認同這樣的觀念,于是,人們都面臨著一種“主體化”的命運,而對此渾然不覺,反而覺得這是應該的,值得追求的目標。而福柯對此卻深表憂慮。福柯在談到一些學者對自己思想的派別時說過,不要試圖讓他一成不變。這意味著福柯并希望人們都按照主流方式去生活,也意味著他對“如何過善的生活”這一偉大的哲學母題有著自己的思考,那么,這種思考的結果就是他發展出的“自我技術”。
面對似乎不可抗拒的“主體化”,福柯并未從現存的社會體制中去追尋答案,也不是以對抗和消滅“中心化力量”去實現超越。福柯在后期從自身出發,以“自我技術”來探索“自我解放”的路徑。這似乎是映照了“認識你自己”這一偉大的哲學母題,而福柯的答案顯然是對經典哲學命題回答方式的超越(劉海健、范艷萍,2009)。如果說韋伯對現代工具理性泛濫充滿悲觀色彩的話,福柯卻并沒有陷于絕望,而是以其關切自身的“生存美學”表達了一種樂觀態度。可以說,到了“自我技術”或“生存美學”階段,福柯已經不再停留在對工具理性的揭露,而已經轉向了對這一狀態的超越。
三、社會工作價值取向的重構:來自福柯的啟發
在以福柯思想為代表的后結構主義視域下,現代社會工作的價值取向需要重構。首先,后結構主義知識觀促使重新檢視社會工作現有知識的形成過程,并將其納入當下的社會情境中考察。和馬克思主義的觀點相似,福柯認為社會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在體制內進行社會控制的工具性角色(S.Banks,1998;阿德里娜·S.尚邦,2016)。大量的實務工作者或沉迷于實務,或盲從于專業權威,缺乏對微觀經驗與社會結構之間關系的反思。在自身專業領域的日常工作中,實務工作者并不關注自身的實務工作與國家權力運作之間的內在關聯性,而政策制定者在既有的理論與方法的框架中按照相同的邏輯進行工作,無法充分地將自身工作植根于真實的社會情境之中。而讓人眼前一亮的是,福柯對權力概念的全新思考,使得馬克思主義、社會沖突論等思潮中的批判性思維重新煥發生機,并將之注入對社會工作價值取向的思考。福柯對各種“規訓權力”運作的微觀案例(軍隊、學校、醫院、工廠等)進行了詳盡考察,在他的視野中,權力無處不在,所有的社會成員都在自覺不自覺地實施規訓和被規訓。與軍官、教師、醫生和監工一樣,社會工作也無法逃避自身在日常實踐中所處的微觀權力關系,不斷地“被”生產成為一種知識類型,從而扮演著規訓者的角色。所以,福柯這種從微觀經驗到宏觀結構的辯證分析,一定程度上彌合了社會工作實務與國家權力的分裂,重啟了兩者的對話。嚴肅地審視社會工作實踐中的規訓或治理效應,才能喚起社會工作專業應有的批判性,也是開創新的社會工作智識所必須的精神條件。如同福柯通過“自我技術”而超越“主體化”的追求,社會工作專業必須挑戰并顛覆習以為常的思維方式,對社會工作的價值取向進行重新定位。
其次,福柯的譜系學分析方法提醒,必須充分注意當代社會工作實踐與國家權力之間日益緊密的互動關系。改革開放40 年后的今天,隨著社會轉型的加劇,國家越來越多地強調通過社會(技術)治理而非社會控制來解決目前的社會穩定與發展問題(張翼,2016)。社會治理并不只是維護社會穩定,而要使國家、市場、社會和公眾等多元主體共同參與到社會運行的過程中,體現出協商與自治相結合的特點(付建軍、張春滿,2017;崔晶,2017;周慶智,2016)。在一定程度上,社會工作成為目前最能擔當此任的專業之一。近幾年,國家提出不少推動社會工作行業發展的舉措,特別是在諸多社會服務領域大力實施項目制模式,在高校增設社會工作碩士(MSW)專業學位點,等等。顯示出我國社工專業發展的空間越來越大,國家也越來越需要社會工作專業發揮社會治理和資政功能。此外,隨著職業水平考試的開始,社會工作專業被日益深刻地納入國家體制,得到了國家的專業授權。社會工作的“專業化”過程本來讓人倍感“春天來了”,然而,社會工作是否充分發揮了應有的“治理”功能?
如果從后結構主義視野去審視,社會工作可能顯現出了作為一種社會治理“工具”的形象,卻在實踐中產生了一定程度的異化。實際上,社會工作的“專業性”在社會工作職業水平考試制度實施之后并未充分實現。目前,我國專業社會工作崗位需求雖然日益增多,但因管理體制和人員待遇等問題仍無法吸納足夠的專業人才。而且不可否認的是,很多在職人員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主要動力并非增強專業性,而是晉升或利益的需要。已經在崗的專業或非專業社會工作者,感受到最多的就是社會工作師考試的壓力或國家職業資格認證制度的“規訓”。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雖然在客觀上提高了原有非專業社會工作者的專業知識水平,但其專業實務水平并未因此而明顯提升。這是因為,實務工作者不再是知識生產的主體,而成了知識的消費者和接受者。他們接受培訓、學習社會工作知識的主要目的不是提供更好的專業服務,而是通過考試,以實現職業準入或晉職。無疑,這種狀況有違國家發展專業社會工作的初衷。
進行社會工作職業水平認證,恰恰是透過知識形塑專業主體的過程,這也正是福柯所描繪的“規訓權力”滲透到專業發展中的過程。透過福柯的“知識—權力”論可以發現,現在所做的很多提升社會工作專業水平的努力,同時也壓制了人們進行知識與技能創新的能力。這一點,從一個福柯思想中的關鍵詞之一——“規訓”(discipline)即可理解。“discipline”一詞還有另外一種含義,即“學科”。透過這個多義詞,就串聯起了福柯的知識考古學和權力譜系學——人們通過發展出一系列的“學科”,逐步對人們的知識體系進行建構,久而久之也就將人們“規訓”了。目前,社會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也在扮演著規訓者的角色(Adrienne S. Chambon & Allan Irving & Laura Epstein,1999)。很明顯,高度體系化、知識化和學科化的社會工作知識會在一定程度上扼殺該專業的價值理性維度,容易導致社會工作實務陷入專業迷信不能自拔,最終也就與“助人自助”的理念漸行漸遠。如此,社會工作就有可能淪為純粹的“治理術”而喪失社會性的關懷(徐選國,2017)。
第三,后結構主義強調差異與多元,這是對現代社會工作價值觀的重大挑戰。在目前的社會工作實務中,其實一直存在這樣的傾向:強調案主對社會的適應,而非改變社會結構。不適應當下的社會結構被認為是病態的,從而可能成為社會工作的服務對象。需要注意的是,社會工作價值觀中的人道
主義基礎要求社會工作實務要具有充分的包容性和批判性,這樣才不至于使社會工作完全扮演社會控制的角色。目前,我們的社會工作實務多數還是強調以專業標準使案主的“社會功能”得以恢復,將人們的生活方式納入一種經由專業確立的“健康模式”之中。這就使對社會工作的反思回歸到最根本的社會學問題了:個體價值與社會秩序的矛盾問題。很明顯,以涂爾干為代表的社會學家強調社會秩序與社會整合,整合的實現要以形塑公民的職業倫理為重要保證(渠敬東,2014)。但是,我們不能忽略在總體社會秩序的背后,個體的價值訴求總會存在諸多差異,“何為至善的生活方式”這一問題,也不可能只有一個答案。我們不能為了維持高度的社會整合而對不同的個體采取一致手段使之回歸專業認定的“正常狀態”。福柯的思想提醒我們,“整合”一詞背后反映的可能是“社會至上”的潛意識。而必須要承認的是,尊重每個團體和個體的差異才是促成合作協同的重要方式。福柯在其知識考古學研究中指出的語言暴力問題也提醒我們,如果整體的社會認同建立在部分人的經驗之上而排除了其他人的經驗,那么這種認同并不是最理想的狀態,“應該如何生活”這個問題也不該是由一部分人“蓋棺定論”的。
最后,福柯將所有知識的生產置于權力關系中考察,質疑所有被宣稱的“真理”,這對現今的社會工作專業知識發展具有顛覆性的意義。毫無疑問,現今知識生產的主要來源是學術工作者,似乎也只有學者們擁有生產知識的權力。而福柯對此的質疑挑戰了所有以知識為基礎的專業和職業,包括社會工作。對此,身處社會工作職業或專業中的人們該作何反思呢?福柯的理想是使知識創造民主化:每個人都有生產知識的權力,而每個人也只有生產自己知識的權力。福柯的這種挑戰對學院派知識分子來說是難堪的,他剝奪了學者的權威,就像專業社會工作實務者和研究者被質疑其專業性一樣。但是,這也可能會使學者學會擴展視野、自我批判,重視知識與權力的辯證關系,使社會工作真正成為一種反思性的科學和職業(張威,2017)。自啟蒙運動以來,知識生產日益被我們所稱的“知識分子”、“專家”或“從業者”壟斷,他們很難站在“主位”的立場去理解不同的群體與文化,這使許多頗有價值的地方性、獨特性的知識領域被忽視和遺忘。在福柯思想的引導下,我們會將知識的生產回歸到豐富的個人日常生活經驗之中,以個人經驗作為探究的起點。所以,注重個人的生命體驗和主體性,拒絕盲從權威,鮮明地體現出社會工作應該具有的解放意涵(Tony Gilbert & Jason L. Powell,2010)。從這個角度來看,福柯的“權力—知識”論對我國長期倡導的社會工作本土化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如果社會工作實務工作者能直面甚至解構專家權威,敏銳地覺察并分析知識背后的權力關系,由此產生建構自身知識的動力,無疑將促進社會工作實務領域與學術領域的對話,從而提高實務工作的有效性,并推動社會工作專業知識的不斷創新(Howe,1994)。
四、余 論
目前,我國社會治理正在快速轉型,社會工作專業越來越受到重視,開拓了前所未有的發展空間。但在專業繁榮的背后,不少從業者并未將社會工作價值取向的反思當成是一個問題。究其原因,在于人們有意無意地遮蔽了社會工作與宏觀社會結構的關系,而僅將其作為一種治理技術。因此,社會工作形成一種遠離抽象理論和價值反思而以實務技術為中心的傾向。然而,在后結構主義視域下,必須回答,社會工作的價值取向是致力于讓人們適應社會結構還是尋求自身的解放?我國現存的民
情基礎和價值基礎,在多大程度上與作為治理技術的社會工作相匹配?回答上述問題需要抽絲剝繭,探尋社會工作實踐所賴以展開的社會結構,進而對社會工作的價值取向進行準確定位。
福柯的思想雖然并不直接指向社會工作實務技術,卻對理解當下中國社會工作實踐的價值取向矛盾具有重要的認識論意義。福柯在剖析社會結構及其形塑機制時,已經揭示了個體與結構之間的緊張關系,反對僅僅將個體視為結構決定的產物。而且,他對權力關系的反思在一定程度上源于他自身的生命體驗,這讓他對人們價值取向的形塑有了更具穿透力的解構。比如,當年少時被自身的同性戀取向困擾時,精神病醫生對福柯的診斷與治療過程在一定程度上成為權力譜系學的重要來源。而且,更為重要的是,福柯將微觀經驗與社會情境勾連起來,反思性地審視人們習以為常的價值觀念。正如他所說的:“我的這種微恙,這種個人體驗,才表現為一種歷史的批判”(馬丁,1991)。從這個角度來看,福柯首先并不是一個理論家,而是一個以自己深入細致的觀察和體驗為基礎進行學術創作的實務工作者。對于處在實務與學術、臨床與政策等多重分裂狀態的社會工作專業來說,研究福柯,通過福柯的后結構主義思考方式來反思目前的困境,或許會對社會工作價值取向的重塑提供可能的路徑。
就具體的社會工作實務來說,社會工作者需要調整自身的價值關照,形成更具人文關懷和反思氣質的實踐格局,而不是僅僅將社會工作當成一種專業技術。因為,當下我國社會并未充分形成使社會工作專業技術得以充分發揮效用的民情與風尚。在這種背景下,既要看到個體的功能失調與生存困境,也要繼續從宏觀的社會結構中探尋問題的根源;既要讓案主適應當下的社會情境,也要去改變有問題的社會結構。社會工作者想要真正解決案主的困境,就要理解案主的疾苦,尊重案主自身的社會認知,從案主的視角去解決他們困境,而不是以專業權威自居,讓案主被動接受解決方案。總之,社會工作者并不是衛道士,而是社會變革的推動者,需要致力于發掘人類獲得心靈解放的潛在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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