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計劃總結
為貫徹落實市退伍安置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做好我市年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現結合實際,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責任感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關系退役士兵個人和家庭生活,關系國防和軍隊建設,關系國家改革發展和社會的穩定,是影響當前、輻射長遠的一項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務。無論是在戰爭年代,還是和平年代,良好的軍政軍民關系,始終是克敵致勝的法寶。當前,在大力推進和諧建設的新形勢下,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對于密切軍政、軍民關系,深入開展全省雙擁模范城和全省文明城創建活動,加快推進全市經濟社會事業更好更快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特殊的意義。各部門、企事業各單位,要站在講政治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自覺性,確保圓滿完成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務。
二、嚴格執行政策,進一步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力度
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要繼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充分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確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順利完成。
(一)符合安置條件的退役士兵。年退役士兵符合安置條件的為:服現役滿2年的城鎮居民戶口入伍的復員義務兵;服現役滿5年和8年的非農業或城鎮居民戶口入伍的一、二級復員士官;三級以上轉業士官;服現役期間榮獲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獎勵的士兵;服現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被評為5至8級殘疾等級的士兵。安置工作仍要繼續體現重點安置和擇優安置的原則,對轉業士官和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因戰因公被評為5至8級殘疾的退役士兵,要本著鼓勵先進、區別對待、積極穩妥的原則,實行重點安置,優先安排。
(二)切實做好安置工作。年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采取考試考核進事業單位、指令性安置到企業、鼓勵自謀職業三條措施進行安置。一是考試考核安置到事業單位。人社部門在調查分析全市就業形勢、退役士兵資源分布和用人單位情況的基礎上,根據退役士兵的安置政策,合理確定分配原則,在綜合平衡的基礎上,制定退役士兵安置計劃。安置到事業單位的,占總安置人數的10%以上,實行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措施,擇優錄取。二是指令性安置到企業。對通過考試考核未被事業單位錄取、但仍需政府安置的,由安置部門根據勞動用工計劃,指令性安置到企業。三是支持自謀職業。鼓勵和支持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自謀職業退役士兵的檔案由人社部門免費保管,黨、團組織關系由鎮(街區)黨(工)委接收管理。
(三)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權益。
一是明確安置責任。《兵役法》、《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中均明確規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按照國防義務均衡負擔的原則,所有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包括非國有經濟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分所有制性質和組織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義務。據此,任何部門、行業和單位都要明確責任,切實接收安置好退役士兵。
二是落實安置政策。任何部門、行業和單位都不得拒絕接收或變相拒收退役士兵。根據《省退役士兵安置任務有償資金暫行辦法》規定,對完成指令性任務確有困難的單位,可向市退伍軍人安置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可實行安置任務有償轉移。有償轉移金標準為上年度城鎮職工年平均工資數額的6倍。接收單位對分配的退役士兵拒收或拖延安置的,從安置部門開出介紹信之日起,由接收單位按不低于本單位同工齡職工平均工資的80%逐月發放生活費。各單位對分配的退役士兵,要在一個月內安排上崗,并從安置部門開出介紹信之日起計發工資。退役士兵無論分到何單位、從事何工種,均不實行學徒期、熟練期、試用期。需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其培訓期的工資由所在單位發放。各用人單位都要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及時為接收的退役士兵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確保其養老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關系得到接續。退役士兵安置就業后,其軍齡連同待分配時間計算為連續工齡,并視同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其工資、福利待遇不低于本單位同工齡、同工種職工的平均水平。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間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資金由民政部門發放。
三是逐步建立自謀職業金完善增長機制。要按照《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辦法》的要求,適度提高補助金標準,并逐步建立自謀職業金自然增長機制,不斷提高自謀職業吸引力。退役士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逾期半年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安置部門不再負責安排工作。對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的退役士兵,取消其安置資格。
四是落實扶持政策。對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各有關部門,要在就業培訓、教育、個體經營、稅收、貸款、辦理落戶手續等方面,給予優惠和扶持;對返回農村的退役士兵,各鎮(街區)及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在生產服務、技術指導、教育培訓、家用物資供應、農副產品收購等方面給予支持。
三、落實保障措施,確保圓滿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務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強化措施,確保圓滿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企事業各單位要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密切配合,相互溝通,及時解決安置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合力推進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盡快完成安置任務。
(二)加強宣傳教育。各部門、企事業各單位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退役士兵為軍隊建設做出的優異成績及退伍不退志、自主創業的先進事跡,在全市營造尊重、愛護、關心退役士兵的良好環境。要深入宣傳現行安置政策和法律法規,引導他們正確認識國家改革和建設的形勢,理解當前就業安置工作存在的困難,了解企事業單位在體制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增強競爭意識、創業意識、市場意識,樹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就業觀念。
(三)加強工作督查。對退役士兵進入企業安置的,各接收單位要及時接收安置,對拒不執行安置計劃的,由安置部門向其發出限期接收安置通知書;在規定期限內仍不接收的,由市政府辦公室、市監察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聯合進行督查;仍不接收的,對單位曝光,并由人社部門凍結其工資、調動手續。對造成嚴重后果的部門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