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法制教育論文
深化在校生法制教育
一是發(fā)揮第一課堂主渠道作用。按照《中小學校法制教育指導綱要》和《天津市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各中小學校不斷調(diào)整完善法制教育教學計劃,保證教材、課時、師資落到實處,尤其在教育內(nèi)容上堅持預防犯罪與明確權利義務維護自身權益相結合,法制教育與思想道德及心理教育相結合,對提高青少年學生自我防范、自我保護、自我約束的意識和能力成效十分明顯。截至目前,漢沽轄區(qū)內(nèi)36所中小學的法制課開課率均達到100%。
二是拓展法制教育第二課堂。在校園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組織引導青少年學生自編自演法制文藝節(jié)目,編制法律知識手抄報、自辦法制教育宣傳專欄,開展法律知識競賽、詩文朗誦比賽,組織學生參觀圖片展覽,觀看法制教育影片、錄像,舉辦“法制故事上舞臺”演講會、“我與法律同行”觀摩會等適合青少年年齡特點的法制教育活動,使青少年學生養(yǎng)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增強崇尚法律觀念和依法維權意識,在寓教于樂中健康成長。
三是推進依法治教。堅持不斷加強各學校制度建設,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等各項工作都依法規(guī)范進行。同時,加強對教師隊伍的教育和管理,組織他們學習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不斷增強廣大教師的法律素質(zhì)和依法治教的自覺性,使廣大教師在教書育人、學法用法等方面為學生做出表率。
四是強化法制副校長職能。漢沽自2003年起實施法制副校長制度,由政法機關各部門選派30多名優(yōu)秀干警擔任各中小學法制副校長。他們定期為各學校舉辦法制講座或法制報告會,協(xié)助所在學校開展依法治校活動,取得了較好成效。“六五”普法開展以來,按照漢沽《關于加強法制副校長工作的意見》要求,健全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長考核和獎勵機制,推進校園法制教育教學向規(guī)范化、制度化邁進,更好地發(fā)揮了法制副校長職能作用。
五是開展延伸教育。在青少年學生寒暑假、節(jié)假日期間,依托街道社區(qū)和鎮(zhèn)村,由政法各部門、街鎮(zhèn)綜治辦、司法所會同學校,通過組織青少年學生開展法制演講、法律知識競賽,實地觀看法官審案、參觀展覽等多種形式的有形活動,教育熏陶青少年遵紀守法快樂成長。
強化重點人群重點教育
對在校生以外的外來務工青年、刑釋解教回歸社會社區(qū)矯正人員及有問題的重點人群等,根據(jù)他們的不同情況,確定相關部門,采取針對性措施開展法制教育。一是由法院、檢察院、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居(村)委會以及學校等單位,對劣跡青少年(包括在校學生)在調(diào)查摸底基礎上,強化引導規(guī)范教育和管理。二是由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負責對社區(qū)矯正人員、刑釋解教人員等重點對象定期訪查,掌握動態(tài),加強重點教育。三是有針對性地開展外來務工青年法制宣傳教育活動。2010年,以外來務工青年聚居的勝佳公寓為依托,組織開展了以“法律進公寓、勞動更和諧”為主題的法制宣傳教育現(xiàn)場服務活動,推動了此類人群的法制教育工作。
推進法制教育基地建設
在各街鎮(zhèn)社區(qū)和農(nóng)村建立完善青少年維權崗、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基地,利用基地組織政法干警、法制副校長舉辦法制報告會、模擬法庭、法制圖片、禁毒圖片展覽等多種形式,對青少年學生進行法律知識熏陶和教育。2010年7月,漢沽首家進城務工人員法制宣傳教育基地在勝佳公寓建立。依托該基地,定期舉辦法制講座,對提升外來務工青年的法律素質(zhì)發(fā)揮了促進作用。
發(fā)揮媒體宣傳教育作用
一是充分利用《法治時空》電視欄目開展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從2008年起,漢沽普治辦、漢沽司法局與漢沽有線電視臺聯(lián)合創(chuàng)辦《法治時空》欄目,至今每月一期,選取發(fā)生在人們身邊的鮮活案例,生動形象地宣傳民法、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規(guī),對教育青少年遵紀守法,減少違法犯罪起到了積極作用。二是在濱海漢沽有線電視臺播放以青少年為主要對象法制教育系列短劇,利用黃金時段每天播放兩集。通過講述發(fā)生在青少年成長過程中的法律故事,教育和引導青少年提高法制觀念,真正做到學法、守法、用法。按照漢沽普治辦文件要求,教育系統(tǒng)所屬各學校、各街道社區(qū)居委會、各鎮(zhèn)村民委員會積極組織青少年學生及其家長及時收看,收視率逐年提高,觀看群體范圍不斷擴展。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至今有6780余名學生及其家長定期收看該系列短劇,收到了預期效果。(本文作者:濱海新區(qū)漢沽司法局 單位:濱海新區(qū)漢沽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