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治理是解決產業集群發展矛盾、促使產業集群創新發展升級的重要途徑,且集群治理日趨開放化和共治化。文章在此基礎上,闡釋了集群開放治理的內涵,分析集群開放治理的創新驅動機制,最后提出了相關政策建議。
《產業經濟評論》是由工業和信息化部主管,電子工業出版社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國家級產業經濟學術研究刊物。刊物內容定位于前瞻研究、觀點交流、案例分析,將側重于研究經濟增長與產業結構優化、產業集群發展、體制機制創新、中小企業扶持等的關系,將關注產業經濟領域內的制度、政策、科技進步和企業家精神等。
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開始崛起,進入新一輪迅速發展期。在這一過程中產業集群的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經過這么多年的發展我國產業集群已初具規模,但是仍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絕大部分集群處于價值鏈的中低端,走的是低端道路的成本型發展路線,存在一些突出問題:粗放式經營理念固化,外延式發展遭遇瓶頸;集群缺乏創新能力,企業間低價惡性競爭嚴重;地區、行業間存在流通壁壘,制約集群發展升級。而從根本上來說制約我國產業集群升級的最大瓶頸就是創新能力的缺乏。因此,提高集群創新能力是推動我國產業集群發展和升級的重中之重。
在我國產業集群發展陷入困境的背景下,2015年工信部發布了《關于進一步促進產業集群發展的指導意見》,各地政府也相繼推出了關于“打造現代制造業集群”的政策。如天津市印發了《33條》,落實發展十大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實施18個重點產業三年行動計劃,推動萬企轉型升級,加快建設全國先進制造研發基地;蘇州市出臺了“一基地、一高地”系列政策,提出發展先進制造業“126”產業架構,打造高端制造業產業集群。可以說,我國制造業產業集群創新發展問題的關注度一下子被推到了頂峰。同時,十八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更是明確提出要“發展外向型產業集群”。可以說,開放化、共治化的產業集群治理已成為我國集群發展的大勢。
一、集群治理的相關研究
集群治理研究是集群發展的產物,在Porter提出產業集群概念的同年,學者Brusco就首次將治理理念已入到了集群的研究之中。2000年,Gilsing首次明確了集群治理的概念,將集群治理定義為集群內部成員以促進和改善創新進程為目的而進行的集體行動。伴隨著產業集群的發展,關于集群治理的研究也不斷深入及多元化。
集群治理的內涵研究方面,Gilsing提出的集群治理的概念過于宏觀與寬泛,在其研究基礎上Propris將集群治理的內涵研究細化到集群內部主體層面,強調集群治理的多主體性,并將集群治理內部多主體的共同博弈視為集群治理的本質。盡管認識到了集群主體在集群治理中的重要性,但是Propris對于集群治理的概述卻并不全面。隨后的學者De Langen對集群治理進行了更為全面的詮釋,他認為集群治理實質上是集群內部各種協調機制以及不同主體間的相關關系的混合體,其根本目的是創造秩序、減少矛盾和實現共同利益,即提高集群績效。至此,集群治理的內涵趨向清晰化,為集群治理研究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在集群治理內涵的研究之上,國內外學者將研究視角拓寬到集群治理的其他領域。部分學者著眼于宏觀性的集群治理機制和模式研究,如張聰群通過闡釋產業集群治理內部構成的“關系—互動—協同”三維邏輯,歸納總結出產業集群治理的兩大機制:社會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周泯非和魏江歸納出集群治理的三種機制:市場自治、社區規范、層級控制,并依據三種治理機制在集群治理過程中發揮作用的權重組合將產業集群的治理模式劃分為自組織型治理模式、中心領導型治理模式和多元協作型治理模式三大類。部分學者則著眼于微觀性的集區治理構成和結構研究,如Ebbekink和Giacomin均強調了政府在集群治理中的重要性,并試圖尋找可以促進地方產業轉型的新政策和新模式;肖建華和張櫨方聚焦于權威企業、政府、行業協會等治理主體,分析了不同治理模式下的“智力—資本”協同效應。另有學者選擇著眼于實證性的集群治理影響和績效研究,如姜惠忠和易明從產業集群的競爭力和治理力這兩個維度出發,建立了涵蓋44個指標的產業集群治理評價指標體系對武漢光電子產業集群進行了實證分析;胡雅蓓和霍焱通過構建產業集群網絡治理概念,實證檢驗了高科技產業集群網絡嵌入關系下集群治理機制對創新績效的正向影響。
目前,學術界對于集群治理的研究多集中于集群網絡治理和集群價值鏈治理這兩個方面。其中網絡治理的研究視角偏重于集群區域內部企業之間的關系協調,強調集群內部治理,如田虹等根據利益相關者理論,對產業集群治理邊界與利益相關者的關系進行分析,從內部利益相關者、外部主要利益相關者、外部次要利益相關者三個方面構建了產業集群網絡治理機制。而價值鏈治理視角所構建的全球價值鏈框架,則較多的關注地方企業和外部經濟的聯系,強調外來力量作用下的集群外部治理,如焦媛媛從全球價值鏈治理模式入手,分析了我國汽車產業在全球價值鏈治理模式中的地位,探究了促進我國汽車產業升級的路徑。集群網絡治理和集群價值鏈治理兩者間存在差異,但也有諸多共性與聯系,因此部分學者嘗試將二者相結合進行更為綜合的集群治理模式探究。嚴北戰將全球價值鏈治理與集群網絡治理兩種研究方法相結合,揭示了集群內部權力配置與產業網絡關系耦合下的集群治理演化機理及其路徑;Gereffi和Lee則以集群內部企業社會責任為基礎,結合集群價值鏈治理,建立了“私人治理”、“社會治理”和“公共治理”三者融合的內外部“協同治理”的集群治理新模式。
通過上述集群治理的研究,盡管對于集群治理的研究已經蔚為大觀,但是卻鮮有集群治理開放性方便的研究,集群開放治理方面的研究是集群治理研究方面的一大空白。
二、集群開放治理的內涵
治理行為和治理對象是密不可分的,不能分而論之。因此,在分析集群開放治理時,我們需要了解其作用對象——集群創新系統。集群創新系統具有較強的社會生態性,完整的集群創新系統主要由三大群落組成:創新主體群落、創新客體群落以及創新載體群落。創新主體群落主要由各類企業、高校、研發機構、中介機構等組織構成,是生態系統中的主導者;創新客體群落則是創新過程所必須的創新資源,不僅包括人力、資本、生產設施等物質資源,還包括信息、技術等非物質資源;創新載體群落是創新環境,由經濟、文化等構成,其具象化的體現就是創新要素平臺。各個創新群落間相互聯系、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形成良性的循環系統,貫穿集群創新系統運轉的整個過程。集群開放治理在集群創新系統中的效用就是針對這三類群落展開的。
學者們將集群治理的研究分為內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兩部分,集群開放治理以集群治理為基礎,同樣如此。但是不同于集群治理,集群開放治理更側重于體現集群治理的開放性。這種開放性既包括不同集群創新系統間的開放性,也包括集群創新系統內部的開放性。
1. 集群內部開放治理
集群內部開放治理是集群創新系統內部開放性的體現。集群創新系統內部包含三大群落,其中創新主體是創新活動的主要參與者和實施者,也是整個創新活動的核心。在創新活動中,創新主體的行為直接影響了整個創新活動的成果及績效。在絕對自由化的情況下,出于固有的自私性,各主體往往會以自我為中心,過分注重自身利益,這造成了創新主體間的合作往往流于表面,可共享利益卻不能共擔風險,極大的影響了創新的效率。集群內部開放治理就是要通過大企業或者地方政府作為主導,對其他創新主體進行有效引導,加強主體間的創新合作關系,在主體間建立起資源共用、技術共通、風險共擔、成果共享的協同創新網絡,以保持集群創新系統的內部活力。
2. 集群外部開放治理
集群外部開放治理是集群創新系統外部開放性的體現。集群創新系統中創新客體是開展創新活動的基礎。創新客體既包括一系列有形的創新要素,如資金、人力等,也包括一系列無形的創新要素,如知識、技術、信息等。外部開放治理就是要促進創新客體在創新系統間的流通,保持創新客體的活性,為創新活動提供活力。伴隨資金、人力的流動,集群創新系統可以從外部獲取豐富而優質的資金和人力資源,通過加大創新的投入量直接性地提升創新產出;伴隨知識、技術的流動,集群創新系統得以吸收利用此類資源,通過提升創新主體的創新能力間接性地提升創新效率。總體來說,外部開放治理就是要促進創新資源在集群創新系統間的流通,保持創新系統外部活力的獲取。
基于此,可以將集群開放治理分為內部開放和外部開放治理,并將其進行如下定義:內部推行地方政府或大企業主導的相關利益體共同治理,外部實現嵌入全球創新生態系統參與全球治理。具體來說,內部開放治理就是要充分發揮企業作為群落主體的重要性,以地方政府和大企業為主導,各個利益相關體共同治理,實現創新生態系統各組織有機統一。而外部開放的主旨就是參與全球技術創新生態網絡,依靠互聯網+平臺,獲取全球創新信息與技術,促進制造業集群技術創新生態系統與全球技術創新系統間的要素流通,借此突破制約創新效率的瓶頸。
三、集群開放治理的創新驅動機理
集群開放治理的目的是為了提升集群的創新績效,實現產業集群的發展與升級,這是一個傳導性的過程。根據前文對集群開放治理的分析,并結合前任的研究,本文淺析了集群開放治理的創新驅動機理,并繪制集群開放治理的創新驅動機理圖,見圖1。
1. 利用開放治理整合資源形成創新優勢
根據前文的分析可知,內部開放治理主要作用于創新主體,外部開放治理則主要作用于創新客體。而實際上,創新主體的協同合作也是以客體形式為最終形態進行的,創新主體的交互本質上也就是創新客體的整合。當然,兩者也存在一些不同。在創新投入方面,內部開放治理主要是通過內部資源的高效配置提高創新投入的相對量,外部開放治理則是通過對外部資源的聚集提高創新投入的絕對量;在技術水平方面,內部開放治理主要是通過集群內部技術共享與擴散提升集群內部技術平均水平,外部開放治理則是通過對外部技術的引進與吸收提升集群內部技術高端水平。總的來說,集群通過內部開放治理對內外部創新資源進行整合,形成高創新投入量和高技術水平兩大創新優勢。
2. 通過創新優勢實現集群創新系統升級
創新投入產出實現相對應的,二者往往成正比關系,創新優勢中的創新高投入可以提高創新成果的產量。技術水平同樣是影響創新成果的重要因素,技術水平越高,相應的創新能力越強、創新的效率越高。創新優勢中的高技術水平通過提升創新效率同樣可以提高創新成果的產量。而創新能力和創新績效是衡量集群創新系統的重要標準,一定意義上來說,創新能力和創新績效的提升也就意味著創新系統的升級。總的來說,在集群開放治理建立起的兩大創新優勢的作用下,集群創新能力和創新績效得以提升,并最終促進集群及集群創新系統的發展與升級。
3. 借助創新升級效應完善集群開放治理
促進產業集群和集群創新系統的發展與升級是集群開放治理的目標,但并不是說集群開放治理對集群創新升級的影響是單向的。集群實現升級之后可以帶來更多的效益,一方面這些效益可以提升集群的創新基礎,使得集群內部無論是硬件還是軟件基礎都得以提升,這可以對集群開放治理提供助力,促進集群開放治理的完善與發展。另一方面,隨著集群升級后的發展,集群往往會衍生出新的問題,也就相應的需要對現有的集群治理模式進行調整和改進,對完善集群開放治理提供需求拉動。
四、政策建議
針對本文研究內容,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1.加強政府和大企業在集群治理中的主導作用,充分利用其對創新資源的引導和調控作用。
2.加速集群內部產學研協同體系建設,通過協會、創新戰略聯盟加強集群內部創新主體的合作。
3. 提升區域開放度,加大外資引進力度,福利外商資本開展創新研發活動,加強外商資本與區域創新系統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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